一、不锈钢法兰的对焊法兰的等级及其技能要求应契合JB4726-4728的相应要求。
1、公称压力PN为0.25MP-1.0MPa的碳素钢、奥氏体不锈钢锻件答应选用Ⅰ级锻件。
2、除以下规则外,公称压力PN为1.6MPa-6.3MPa的锻件应契合Ⅱ级或Ⅱ级以上锻件等级的要求。
3、契合以下状况之一者,应契合Ⅲ及锻件的要求: (1)公称压力PN≥10.0MPa法 兰用锻件; (2)公称压力PN>4.0MPa的铬钼钢锻件; (3)公称压力PN>1.6MPa且工作温度≤-20摄氏度的铁素体钢锻件。
二、对焊法 兰一般选用锻件或锻轧工艺制成。当选用钢板或型钢制作时,有必要契合下列要求:
1、对焊法 兰应经超声波探伤,无分层缺点;
2、应沿钢材轧制方向切割成条状,经弯制对焊成圆环,并使钢材的外表构成环的柱面。不得选用钢板直接机加工成带颈对焊法 兰;
3、圆环的对接焊缝应选用全熔透焊缝;
4、圆环的对接焊缝应进行焊后热处理,并作100%射线或超声波探伤,且射线探伤契合JB4730的II级要求,超声波探伤契合 JB4730的I级要求。
三、不锈钢法兰的对焊法兰的颈部外侧斜度应不大于7o。对焊法 兰在出产和焊接时严格控制技能参数,确保可以在出产和运用中充沛发挥作用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