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密封垫片材料的使用介质环境要求:
可燃材料(如橡胶)和柔性石墨材料制成的垫片不应用于输送强氧化性介质的管道。
用于不锈钢或镍基合金法兰连接时,氯离子含量不应超过50g/g。
无石棉纤维制成的垫片不应用于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以及高真空工况。
聚四氟乙烯包覆垫片不应使用于真空工况。
聚四氟乙烯垫片、聚四氟乙烯包覆垫适用于耐腐蚀、防黏结和清洁度要求高的场合
密封垫片材料的使用环境温度要求:
无石棉纤维橡胶板类非金属或半金属垫片的工作温度宜不大于150℃。
聚四氟乙烯类非金属或半金属垫片的最高工作温度应不大于260℃,长期使用温度宜不大于200 ℃。
普通柔性石墨类增强非金属或半金属垫片的工作温度宜不大于450℃。
层状硅酸盐类高温材料工作温度应不大于850℃。
金属包覆垫的最高使用温度应低于金属材料和填充材料的最高使用温度的较低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