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管件的制造
1、重庆管件可采用弯曲,挤压,推制,模压,机械加工等冷加工或热加工方法成形,但成形方法应做到使管件不产生有害缺陷.
2、合同允许采用锻轧筒体或棒材制造管件时,可以采用锤锻,压锻,穿孔,墩锻,轧制等成形制造方法.锻制筒体或棒材应逐件进行力学性能,化学成分和超声波探伤等检验以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要求.
3、采用锻轧棒材通过机械加工方法制造管件时,其公称尺寸仅限于小于或等于DN100,且不得用棒材直接经机械加工方法制造弯头,三通和四通.
4、制造工艺应保证管件在成形时,其圆弧过渡部分外形圆滑.
5、管件端部应加工坡口,其尺寸和形状应符合要求.
6、重庆管件焊接端部过渡部分的最大包络线应符合要求.
重庆管件的热处理
1、采用冷加工成形的管件,成形后应进行消除应力的热处理.
2、采用热加工成形的管件,对铬钼钢和不锈钢材料,应进行热处理;对碳素钢材料,其最终成形温度低于750℃时,应进行热处理.
3、材料热处理方式见表17,重庆管件的硬度值应符合要求.
4、重庆奥氏体不锈钢管件热处理后应进行酸洗钝化处理.